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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继承
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继承

一、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继承

在婚姻期间,若一方偿还贷款的房产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则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应包括房产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若夫妻对房产所有权有明确协议,则依约执行;若无协议,遗产分配时,通常先均分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归生存配偶,另一半作为去世方的遗产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一方还款是否构成夫妻债务

婚姻中一方偿债是否为共同责任依实际情况判断。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即便一方偿债也是共同债务,如一方名义借款买房。但债务超家庭日常需求,债权人又无证据证明是为共同生活等的,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还贷房子归谁管辖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还房贷,房产归属要多因素判断。婚前一方购置并登记,婚后独自还贷,房产属该方,但还款额及增值部分可能是共有财产要分割。婚后购房,除非特殊约定,一般视为共有。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工资等财产属共有,夫妻有平等处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还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其遗产范围包括该房产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在确定遗产份额时,一般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半归生存方所有,另一半作为去世方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4-12-18  阅读:36 次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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